刺王杀驾出处
意思是要刺杀皇帝。“仰面视君,有意刺王杀驾”是出自大清律,大清朝和以前的各朝有些区别,皇帝的权利远超以前的朝代。即明清到达封建专制的顶峰,而唐宋时期比较宽松。清朝时,索尼、索额图、明珠这样有很大权利的大臣,也是不敢仰面视君的。 三国两晋及之前,君臣差不多属于合作关系,后来封建君主专制逐渐加强,君臣直接隶属。
刺王杀驾出处
刺王杀驾指的是刺杀国王、杀害主公。据考证,中国最早的刺客出现在夏代,春秋战国流行。《战国策》记录的有专诸刺杀王僚、聂政刺杀韩傀、要离刺杀庆忌也,司马迁在《史记》中专门有刺客列传,记载曹沫、专诸、豫让、聂政和荆轲这五个刺客的事迹。在春秋战国以至两汉,刺客被奉为侠义的化身。荆轲刺秦王、张良刺秦始皇,都没有成功。
大清律简介
《大清律》,这是清王朝的律法,也是中国最后一部封建律例,它草创于顺治三年(1646年)五月,以《大明律》为基础,再加以修饰。前后经历过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修订后才定型,延续两百多年后,在清末新政中,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再次修订,最终版的是宣统二年(1910年)版,定名《大清现行刑律》。
新的中华民国北洋政府照单全收了大清律例,而且最高法律机构照常称为“大理院”(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由“大理寺”改称)。清朝灭亡不同于一般的封建王朝灭亡,它是封建帝制的终结,而清末新政虽然根本上不靠谱,但确实也做了些事情,其改革后的法律也有些近代法律的样子了,和传统的《大清律》完全不一样,用还是可以用的。
比如:死刑中,凌迟啊,斩首啊之类非常落后的方式被淘汰了,新版《大清现行刑律》明定的死刑,只有斩监候、斩立决、绞监候、绞立决四种。但是,这只是沿用,国民政府建立后,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,1928年国民政府北伐后,进行法制改革。大理院改称最高法院,并将法律条文改为宪法、民法、商法、刑法、民事诉讼法、刑事诉讼法等六法,编集成《六法全书》。
《六法全书》大量参考了《大清新刑律》而制。由于《大清新刑律》由日本法学家冈田朝太郎以日本法律改编,而日本法律由德国法律改编,因此《六法全书》所采用的乃是欧洲的大陆法,而非英国、美国的普通法。
清朝历史简介
清朝(1636年[1]-1912年),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,总计296年。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起,国祚276年。从清兵入关,建立全国性政权算起为268年。
1616年,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建立后金。1636年,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。1644年,驻守山海关的明将吴三桂降清,多尔衮率领清兵入关。入关后20年时间里,平定大顺、大西、南明等政权。[12]后又平定三藩之乱、统一台湾,完成全国统一。
康雍乾三朝走向鼎盛,在此期间,中国的传统社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。土地增垦,物产盈丰,小农经济的社会生活繁荣稳定,综合国力远胜于汉唐。鸦片战争后多遭列强入侵,进行了洋务运动和戊戌变法等近代化的探索和改革。
1912年2月12日,北洋大臣袁世凯诱使清帝溥仪逊位,颁布了清帝退位诏书,清朝从此结束。 清朝时期,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巩固和发展,清朝统治者统一蒙古诸部,将新疆和西藏纳入版图,积极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。
乾隆年间,中国作为统一的多民族世界大国的格局最终确定。极盛时期的清朝,西抵葱岭和巴尔喀什湖,西北包括唐努乌梁海,北至漠北和西伯利亚,东到太平洋(包括库页岛),南达南沙群岛。包括50多个民族,国家空前统一。 期间中国古代的专制主义也推向了最高峰。清朝前期农业和商业发达,江南出现了密集的商业城市,并在全国出现了大商帮。在此基础上,人口突破四亿大关,占世界总人口十亿的近一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