鱼我所欲也译文
鱼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出自孟子《鱼我所欲也》,以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
鱼我所欲也译文
《鱼我所欲也》先秦:孟子及其弟子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(它)罢了。
一碗饭, 一碗汤,吃了就能活下去,不吃就会饿死。可是轻蔑地、呵叱着给别人吃,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;用脚踩过给别人吃,乞丐也不愿意接受。
(可是有的人) 见了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。 这样, 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先前(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;先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:先前(有人)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(有人)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。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 这就叫作丧失了人所固有的差恶廉耻之心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简介:
《鱼我所欲也》是孟子以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强调“正义”比“生命”更重要,主张舍生取义。孟子性善,自认为“羞恶之心,人皆有之”,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,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,不做有悖礼仪的事。孟子对这一思想,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,影响深远的事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创作背景:
《鱼我所欲也》出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强调“正义”比“生命”更重要,主张舍生取义。
《告子》是《孟子》书中的篇目,分上、下两篇。孟子与告子都是战国时人,孟子持性善论(人生来有向善的力量),告子持不善不恶说(即人生下来本无所谓善恶),《告子》以两人的论辩开头,集中阐述了孟子关于人性、道德及其相关理论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赏析:
本文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,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。他从人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欲望入手,在生与死、利与义、守义与失义等方面,层层深入、正反对比地论证了义重于生,必须舍生取义。还强调指出“非独贤者有是心(舍生取义之心)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”,人如果经不住万钟、宫室、妻妾、施恩的诱惑,必然会“失其本心(舍生取义之心)”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,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,孟子会毅然“舍生而取义者也”。这当中的“义”和文章最后的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的“本心”都是指人的“羞恶之心”(按如今的通俗理解,可以理解为“廉耻之心”)。因为人只有拥有“羞恶之心”,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,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,哪些是“所欲有甚于生”的事,这样才能不被“宫室之美”、“妻妾之奉”和“所识穷乏者得我”所诱惑,而像“不食嗟来之食”的人一样,内心有一种凛然的“义”。
《鱼我所欲也》一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:人皆有“所欲有甚于生,所恶有甚于死”的“本心”,“贤者能勿丧耳”。如果把《鱼》文分成三段来分析,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。本文逻辑严密,析理精深,比喻、排比、对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,使语言生动、流畅,气充词沛,颇具说服力。
理解性默写:
1.本文的中心论点是: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2.体现“性本善”思想的句子是: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3.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: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
4.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: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(为宫室之美而受之,为妻妾之奉受之;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)。
5.在孟子看来,什么情况下,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的?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
6.不辩礼义的接受万钟是为了: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
7.文中与“嗟来之食”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: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
8、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,试举例。
①比喻论证,用“鱼”和“熊掌”作比喻论证对生与死的抉择;②对比论证,用“乡”与“今”对待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和“万钟”的不同做法进行对比论证;③举例论证,用“一箪食,一豆羹”和“万钟”的事例论证“义”重于“生”的观点;④道理论证,第一段用讲道理来论证为何要“舍生”,见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。”等句子。
作者简介:
孟子,(约前372一前289)名轲,字子舆,战国时期思想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、散文家。战国时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,地位仅次于孔子,被称为“亚圣”。他提倡以“仁”“义”为中心的“仁政”“王道”,主要思想有:施仁政、民贵君轻、性本善。其中的“性善论”,他认为人人有“本心”,人生而有恻隐之心、羞恶之心、辞让之心、是非之心。只要不使这些“善心”丧失,就在道德方面具备“仁义礼智”。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,阐明了义重于生,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。提出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